近现代修建抗震设防思维的演化

时间: 2024-03-24 17:24:11 |   作者: 解决方案

产品特点

  由初期的单一水准的生命安全向多级水准的多方针以及依据功能要求的动态方针演化。

  在20世纪80年代曾经,世界上,修建抗震设防的根本理念是:避免修建物在未来预期的地震中坍毁,避免因房屋修建坍毁形成人员的直接伤亡。

  在日本,1915年佐野利器依据1906年美国旧金山地震的经历与经历提出了水平震度法。

  1924年,依据关东大地震的震害经历,日本发布了《市街地修建物法》,要求修建物考虑抗震,选用震度法进行规划。

  1950年,日本发布了《修建基准法》,一向沿用到1981年。在1981年新修建基准法之前,日本的修建抗震设防一向是以避免地震中修建坍毁,避免人员的直接伤亡为主旨的。

  在美国,1929年第一版UBC标准( Uniform Building Code)附录中以非强制性条文的方式,给出了第一套综合性抗震规划办法,包含了地震区划、结构细部规划以及侧向抵抗力等今日依然运用的根本概念。

  1933年Long Beach地震后,加州采取了Field法案和Riley法案,对修建抗震提出了强制性要求。之后,随修建抗震理论与技能的继续不断的展开,美国的首要修建标准也不断进行更新,可是直到2009年中止,美国修建标准的抗震设防思维一向未产生实质性的改变,均是以避免修建坍毁作为设防方针。

  从20世纪50年代开端,世界修建抗震设防理念开端产生了一些改变。跟着民用核能的展开,依据核电站的安全考虑,提出了二级规划思维:要求小震下核电站不中止作业运用,大震下可安全地中止作业,且不容许损坏。

  这种多级设防思维首要由核电站抗震规划提出,继而在其他严峻工程中得到展开和使用,最终,到20世纪80年代开端在民用修建工程中全方面施行,其首要标志是日本1981年新修建基准法和我国1989年修建抗震规划标准的发布和施行。

  现行的各国抗震标准,无论是依据单一设防方针的,仍是依据多水准多方针,其根本意图都是保证生命安全。

  但是近十几年来大震震害却显现,按现行抗震标准规划和制作的修建物,在地震中即便没有坍毁,并且保证了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地震仍是会形成一些严峻的直接和直接的经济丢失,乃至影响到了社会的展开,并且这种损坏和丢失往往超出了规划者、制作者和业主原先的估量。

  例如1995年日本阪神地震,震级7.2级,直接经济丢失高达1000亿美元,逝世5438人,震后的重建作业花费了两年多时刻,耗资近1000亿美元。

  别的,跟着经济和现代化城市的展开,城市人口密度加大,城市设备杂乱,地震形成的丢失和影响会渐渐的大,社会和大众对修建抗震才能的需求也逐步呈现出层次化和多样化的趋势,不再只是满足于固定的设防方针要求。

  依据这些原因,20世纪90年代初期美国的一些科学家和工程师首要提出了动态多方针的依据功能的修建抗震规划理念,随后引起了我国、日本和欧洲等国家和地区同行的极大爱好,纷繁展开多方面的研讨。

  现在地震工程界现已公认它将是未来抗震规划的首要方向,许多国家都活跃根究怎么把功能规划的概念归入他们的结构规划标准中。

近现代修建抗震设防思维的演化

时间: 2024-03-24 17:24:11 |   作者: 解决方案

  由初期的单一水准的生命安全向多级水准的多方针以及依据功能要求的动态方针演化。

  在20世纪80年代曾经,世界上,修建抗震设防的根本理念是:避免修建物在未来预期的地震中坍毁,避免因房屋修建坍毁形成人员的直接伤亡。

  在日本,1915年佐野利器依据1906年美国旧金山地震的经历与经历提出了水平震度法。

  1924年,依据关东大地震的震害经历,日本发布了《市街地修建物法》,要求修建物考虑抗震,选用震度法进行规划。

  1950年,日本发布了《修建基准法》,一向沿用到1981年。在1981年新修建基准法之前,日本的修建抗震设防一向是以避免地震中修建坍毁,避免人员的直接伤亡为主旨的。

  在美国,1929年第一版UBC标准( Uniform Building Code)附录中以非强制性条文的方式,给出了第一套综合性抗震规划办法,包含了地震区划、结构细部规划以及侧向抵抗力等今日依然运用的根本概念。

  1933年Long Beach地震后,加州采取了Field法案和Riley法案,对修建抗震提出了强制性要求。之后,随修建抗震理论与技能的继续不断的展开,美国的首要修建标准也不断进行更新,可是直到2009年中止,美国修建标准的抗震设防思维一向未产生实质性的改变,均是以避免修建坍毁作为设防方针。

  从20世纪50年代开端,世界修建抗震设防理念开端产生了一些改变。跟着民用核能的展开,依据核电站的安全考虑,提出了二级规划思维:要求小震下核电站不中止作业运用,大震下可安全地中止作业,且不容许损坏。

  这种多级设防思维首要由核电站抗震规划提出,继而在其他严峻工程中得到展开和使用,最终,到20世纪80年代开端在民用修建工程中全方面施行,其首要标志是日本1981年新修建基准法和我国1989年修建抗震规划标准的发布和施行。

  现行的各国抗震标准,无论是依据单一设防方针的,仍是依据多水准多方针,其根本意图都是保证生命安全。

  但是近十几年来大震震害却显现,按现行抗震标准规划和制作的修建物,在地震中即便没有坍毁,并且保证了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地震仍是会形成一些严峻的直接和直接的经济丢失,乃至影响到了社会的展开,并且这种损坏和丢失往往超出了规划者、制作者和业主原先的估量。

  例如1995年日本阪神地震,震级7.2级,直接经济丢失高达1000亿美元,逝世5438人,震后的重建作业花费了两年多时刻,耗资近1000亿美元。

  别的,跟着经济和现代化城市的展开,城市人口密度加大,城市设备杂乱,地震形成的丢失和影响会渐渐的大,社会和大众对修建抗震才能的需求也逐步呈现出层次化和多样化的趋势,不再只是满足于固定的设防方针要求。

  依据这些原因,20世纪90年代初期美国的一些科学家和工程师首要提出了动态多方针的依据功能的修建抗震规划理念,随后引起了我国、日本和欧洲等国家和地区同行的极大爱好,纷繁展开多方面的研讨。

  现在地震工程界现已公认它将是未来抗震规划的首要方向,许多国家都活跃根究怎么把功能规划的概念归入他们的结构规划标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