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江西省人防专项规划编制办理方法(试行)》政策解读

时间: 2023-12-07 12:34:46 |   作者: 城市照明规划

产品特点

  自2019年以来,我省先后组织而且展开了“人防腐败问题专项办理”和“人防专项审计”活动,着力排查人防规划建造、批阅收费、资金运用等方面存在的显着问题。经过排查发现,全省各地在人防建造规划编制和办理过程中存在编制不标准、配建标准不合理、批阅施行不到位、监督执行不严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省人防办活跃布置,学习学习兄弟单位相关作业经验,完善我省人防规划办理机制,编拟出台人防专项规划办理标准性文件。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公民共和国公民防空法》规则,县级以上当地各级公民政府公民防空主管部分办理本行政区域的公民防空作业。城市公民政府应当拟定公民防空工程建造规划,并归入城市整体设计。根据《江西省施行中华公民共和国公民防空法方法》、《江西省人防工程办理方法》规则,城市分区规划应当有公民防空建造的内容和要求。县级以上公民政府公民防空主管部分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开展变革等部分编制本行政区域人防工程建造规划,寻求上一级公民政府公民防空主管部分定见后,报本级公民政府同意后施行。

  特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标准性文件,结合我省人防实践拟定《江西省人防专项规划编制办理方法(试行)》(以下简称办理方法)。

  《办理方法》包括总则、规划编制、检查与批阅、规划执行、法律职责、附则等六章,共三十三条。

  《办理方法》清晰和标准的内容适用于我省县级及以上城市的公民防空专项规划编制与批阅办理,有利于标准全省人防规划作业,完善我省人防建造规划系统,提高城市整体防护才能,推动人防建造高质量开展。

  (一)清晰人防规划作业政策政策准则,特别是对人防专项规划融入疆土空间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以及人防专项规划与城市其他专项规划、人防专项规划与城市建造具体规划联接问题提出清晰要求。

  (二)对人防专项规划编制各要素作出具体规则,清晰人防专项规划编制的组织单位、编制单位资质、习惯城市要求、重要内容、定性定量政策、防护片区区分、公民防空工程组织、分散设备组织、要点政策防护组织、通讯警报设备组织、建造项目组织、相关施行保证办法、强制性内容、规划效果要求和保密规则等各要素提出具体实践的要求。

  (三)对人防专项规划收效程序作出具体规则,清晰人防专项规划编制的检查程序、批阅程序、修正程序等要求。

  (四)对人防专项规划执行提出具体要求,清晰人防专项规划与具体规划联接、规划公示公告、人防配建归入规划条件等要求。

  (五)对违背人防专项规划编制及执行要求实施职责追查,提出对违规编制、批阅、修正的,追查相应法律职责。

【文字解读】《江西省人防专项规划编制办理方法(试行)》政策解读

时间: 2023-12-07 12:34:46 |   作者: 城市照明规划

  自2019年以来,我省先后组织而且展开了“人防腐败问题专项办理”和“人防专项审计”活动,着力排查人防规划建造、批阅收费、资金运用等方面存在的显着问题。经过排查发现,全省各地在人防建造规划编制和办理过程中存在编制不标准、配建标准不合理、批阅施行不到位、监督执行不严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省人防办活跃布置,学习学习兄弟单位相关作业经验,完善我省人防规划办理机制,编拟出台人防专项规划办理标准性文件。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公民共和国公民防空法》规则,县级以上当地各级公民政府公民防空主管部分办理本行政区域的公民防空作业。城市公民政府应当拟定公民防空工程建造规划,并归入城市整体设计。根据《江西省施行中华公民共和国公民防空法方法》、《江西省人防工程办理方法》规则,城市分区规划应当有公民防空建造的内容和要求。县级以上公民政府公民防空主管部分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开展变革等部分编制本行政区域人防工程建造规划,寻求上一级公民政府公民防空主管部分定见后,报本级公民政府同意后施行。

  特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标准性文件,结合我省人防实践拟定《江西省人防专项规划编制办理方法(试行)》(以下简称办理方法)。

  《办理方法》包括总则、规划编制、检查与批阅、规划执行、法律职责、附则等六章,共三十三条。

  《办理方法》清晰和标准的内容适用于我省县级及以上城市的公民防空专项规划编制与批阅办理,有利于标准全省人防规划作业,完善我省人防建造规划系统,提高城市整体防护才能,推动人防建造高质量开展。

  (一)清晰人防规划作业政策政策准则,特别是对人防专项规划融入疆土空间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以及人防专项规划与城市其他专项规划、人防专项规划与城市建造具体规划联接问题提出清晰要求。

  (二)对人防专项规划编制各要素作出具体规则,清晰人防专项规划编制的组织单位、编制单位资质、习惯城市要求、重要内容、定性定量政策、防护片区区分、公民防空工程组织、分散设备组织、要点政策防护组织、通讯警报设备组织、建造项目组织、相关施行保证办法、强制性内容、规划效果要求和保密规则等各要素提出具体实践的要求。

  (三)对人防专项规划收效程序作出具体规则,清晰人防专项规划编制的检查程序、批阅程序、修正程序等要求。

  (四)对人防专项规划执行提出具体要求,清晰人防专项规划与具体规划联接、规划公示公告、人防配建归入规划条件等要求。

  (五)对违背人防专项规划编制及执行要求实施职责追查,提出对违规编制、批阅、修正的,追查相应法律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