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发布首部《城市容貌标准

时间: 2024-02-25 12:03:22 |   作者: 城市照明规划

产品特点

  城市容貌代表一个城市的形象、特征和文明档次,发明并维护好整齐、洁净、有序的城市容貌景象,不只仅可认为市民大众供给美丽的寓居环境,并且关于邵阳市创立国家卫生城市具有极端重大意义。近几年来,经过继续推动城市办理归纳整治,先后展开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园林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立作业,城区市容市貌得到较大改进,但还存在修建物的外墙和玻璃幕墙,因长时间未清洗而光怪陆离,沿街店肆的各式招牌大小不一、反正交织,临街居民楼的阳台、窗户装置了各类防盗网,暴晒、吊挂、堆积各类物品等缺乏。为给全市城市办理建立清晰的、可操作性强的辅导标准,市城管执法局起草了《邵阳市城市容貌标准》,并由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发布施行。

  《邵阳市城市容貌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共12章,102条。从路途、建(构)筑物、公共场所和设备、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户外广告及标识、城市照明、施工工地、城市水域、寓居区等十个方面拟定城市容貌办理的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

  市城管执法局介绍,《邵阳市城市容貌标准》发布施行后,将从加强宣扬遵循、清晰作业责任、完善考评机制、加大处分力度等几个维度下手,做好《标准》的遵循落实作业,保证邵阳城市容貌办理步入依法、科学、标准和高效的轨迹。

  《标准》在与我国现有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办理条例》和《城市容貌标准》、《湖南省施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办理条例方法》等法令和法规和标准保持一致的基础上,《标准》还有以下几个特色:

  一是比国家《城市容貌标准》更全面。《标准》针对邵阳市的具体情况,提出了更符合实际、更具体的要求。如国家《城市容貌标准》仅对与市容次序相关的事项作出规则,而邵阳市考虑到环境卫生直接影响到城市容貌,因而在《标准》中对城市路途、车站码头、公园游园、集贸市场等城市公共场所和机动车辆、环境卫生设备的应到达的要求做出了具体规则,增设了“环境卫生”一章;对城市各类施工工地的办理、围档围墙的设置等清晰了具体标准,增设了“施工工地”一章;此外,城市水域是一个城市重要的景象和功用体,《标准》对城市水域和两岸的容貌和卫生提出了要求,增设了“城市水域”一章。

  二是十分具体,具有极高的可操作性。《标准》除正文外,还针对当时邵阳市城市容貌办理的实在的情况,就主次干道、小街冷巷、居民社区和单位院子、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公厕、河道、市政设备等11个方面,拟定了11个附件,提出十分具体的办理要求,可以量化的标准尽可能量化。如规则“临街装置的空调外机、排气扇等应高于地上2.0米,排水管不得沿街排水,应接入下水道排放”、“修建物外墙的广告招牌宜在一层门檐以上、二层窗台以下设置,其牌面高度小于3米,宽度不超出修建物两边墙面,且有必要与修建立面平行”、“临街修建施工工地周围宜设置不低于2米的遮挡墙,市政设备、路途发掘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宜低于1.8米,围栏高度不宜低于1.6米”等。

  三是与邵阳市城市办理查核方法互为补充。邵阳市原有的对三区政府的市容环境卫生查核方法、对城市办理相关单位和部省属驻邵单位等的查核方法关于查核项目和评分标准有了具体规则,但基本上归于“不得呈现什么”的“负面清单”,规则呈现什么情况相应扣分并要求整改。而本次出台的《标准》规则“该如何做、做到什么程度”,归于正向的标准和标准,因而它与城市办理查核方法一同,将为邵阳市城市办理的标准化、精细化、常态化、长效化供给杰出的技能支撑。

邵阳发布首部《城市容貌标准

时间: 2024-02-25 12:03:22 |   作者: 城市照明规划

  城市容貌代表一个城市的形象、特征和文明档次,发明并维护好整齐、洁净、有序的城市容貌景象,不只仅可认为市民大众供给美丽的寓居环境,并且关于邵阳市创立国家卫生城市具有极端重大意义。近几年来,经过继续推动城市办理归纳整治,先后展开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园林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立作业,城区市容市貌得到较大改进,但还存在修建物的外墙和玻璃幕墙,因长时间未清洗而光怪陆离,沿街店肆的各式招牌大小不一、反正交织,临街居民楼的阳台、窗户装置了各类防盗网,暴晒、吊挂、堆积各类物品等缺乏。为给全市城市办理建立清晰的、可操作性强的辅导标准,市城管执法局起草了《邵阳市城市容貌标准》,并由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发布施行。

  《邵阳市城市容貌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共12章,102条。从路途、建(构)筑物、公共场所和设备、园林绿化、环境卫生、户外广告及标识、城市照明、施工工地、城市水域、寓居区等十个方面拟定城市容貌办理的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

  市城管执法局介绍,《邵阳市城市容貌标准》发布施行后,将从加强宣扬遵循、清晰作业责任、完善考评机制、加大处分力度等几个维度下手,做好《标准》的遵循落实作业,保证邵阳城市容貌办理步入依法、科学、标准和高效的轨迹。

  《标准》在与我国现有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办理条例》和《城市容貌标准》、《湖南省施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办理条例方法》等法令和法规和标准保持一致的基础上,《标准》还有以下几个特色:

  一是比国家《城市容貌标准》更全面。《标准》针对邵阳市的具体情况,提出了更符合实际、更具体的要求。如国家《城市容貌标准》仅对与市容次序相关的事项作出规则,而邵阳市考虑到环境卫生直接影响到城市容貌,因而在《标准》中对城市路途、车站码头、公园游园、集贸市场等城市公共场所和机动车辆、环境卫生设备的应到达的要求做出了具体规则,增设了“环境卫生”一章;对城市各类施工工地的办理、围档围墙的设置等清晰了具体标准,增设了“施工工地”一章;此外,城市水域是一个城市重要的景象和功用体,《标准》对城市水域和两岸的容貌和卫生提出了要求,增设了“城市水域”一章。

  二是十分具体,具有极高的可操作性。《标准》除正文外,还针对当时邵阳市城市容貌办理的实在的情况,就主次干道、小街冷巷、居民社区和单位院子、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公厕、河道、市政设备等11个方面,拟定了11个附件,提出十分具体的办理要求,可以量化的标准尽可能量化。如规则“临街装置的空调外机、排气扇等应高于地上2.0米,排水管不得沿街排水,应接入下水道排放”、“修建物外墙的广告招牌宜在一层门檐以上、二层窗台以下设置,其牌面高度小于3米,宽度不超出修建物两边墙面,且有必要与修建立面平行”、“临街修建施工工地周围宜设置不低于2米的遮挡墙,市政设备、路途发掘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宜低于1.8米,围栏高度不宜低于1.6米”等。

  三是与邵阳市城市办理查核方法互为补充。邵阳市原有的对三区政府的市容环境卫生查核方法、对城市办理相关单位和部省属驻邵单位等的查核方法关于查核项目和评分标准有了具体规则,但基本上归于“不得呈现什么”的“负面清单”,规则呈现什么情况相应扣分并要求整改。而本次出台的《标准》规则“该如何做、做到什么程度”,归于正向的标准和标准,因而它与城市办理查核方法一同,将为邵阳市城市办理的标准化、精细化、常态化、长效化供给杰出的技能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