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

时间: 2023-10-25 16:07:30 |   作者: 产品中心

产品特点

  “十二五”时期是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的五年,也是全面落实战略目标的五年,更是全市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五年。在这样的背景下,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常州市“十二五”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划,对于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纲要通过对各类建设在“十一五”期间得失回顾总结,根据“十二五”时期的城市发展定位进行需求预测分析,紧密结合宏观形势及区域经济发展动态,吸收先进的城市建设理念,确定“十二五”期间城市基础设施发展对策与目标,提出符合常州实情的发展建设思路并安排相关重点项目建设,以期为常州市“十二五”规划的顺利编制及政策制定提出合理建议。

  (1)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取得突破性进展,城市道路网规模有了显著的提高。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和结构的优化,对形成南北一体的城市新格局,加快城东与城西组团的城市化进程,改善中心城区的交通服务水平,增强区域中心城市辐射功能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按照“构筑骨架,加密路网,改善结构”的原则,基本完成“二纵二横”城市高架快速路骨架系统和中吴大道、龙城大道地面准快速路建设;建成飞龙东路(北环路)、飞龙中路、东方东路、东方西路、长江路、东经120路、通江大道、怀德路、龙锦路等一大批主干道工程。

  建成运河路、红梅南路(南段)、黄河东路、清潭路、吊桥路、站前路、永宁路北(含地道)、竹林南路(含地道)、龙游路、五一路南段(含地道)、泡桐地道、戚月路(含地道)、月季路、北塘河东路等次干道与支路。同时,配合工业园区建设、住宅区建设和城市土地开发,新建和改造一批配套道路。通过加密路网,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大大改善了路网级配。

  建成了西新桥人行天桥、延陵路5座人行地道和中吴大道5座人行地道,改善交通条件。

  开展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前期准备,完成了《建设规划》编制与省级论证工作,上报国家发改委与住建部。今年7月中旬,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咨公司组织了专家论证。

  预计至“十一五”期末,中心城区(城区384平方公里,天宁、钟楼、戚墅堰三区总面积168.16平方公里。其中天宁64.38平方公里,钟楼72.2平方公里,戚墅堰31.58平方公里)道路网总里程达1685.6公里,比“十五”期末增加了410公里,增幅为32% 。其中,快速路(包括高架与地面准快速)约83.68公里,主干道(含过境公路11公里)约343.19公里,次干道约357.2公里,支路(含街坊)约901.55公里。中心城区道路网密度约达4.39公里/平方公里,其中,干道网密度约达2.04公里/平方公里,支路网密度约达2.35公里/平方公里。

  在我市城市道路基础设施规模逐步扩大的同时,城市道路网级配也在不断的优化。预计到“十一五”期末,市区城市道路级配为城市快速路 : 主干道 : 次干道 : 支路 = 0.24 : 1 : 1.04 : 2.63 。

  进入“十一五”以来,在国家加大基础设施投资推动需求的宏观环境下,我市持续加大了对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市民的出行条件不断改善。初步估计,“十一五”期间,城市道路基础设施总投资约250亿元,是“十五”期间的3.5倍。

  “十一五”期间,我市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全方面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落实公交惠民政策,降低票价让利于民,“村村通公交”工程全面落实。

  建成常州快速公交1.、2号线,优化公交线网,大幅度改善公交车况,提升服务水平,方便市民出行。

  至2010年底,市区公交通车里程达到2808.5公里,比“十五” 期末的1121.3公里增加了1687.2公里,公交线条,比“十五”期末的71条增加了88条;拥有各类公交车辆2632辆(合3145.6标台),比“十五”期末增加了1302辆(合1828.9标台),每万人公交车拥有量达到12标台,比“十五”期末增加了3标台;公交出行比例大幅度的提升,达到25.1%,比“十五”期末的8.94%增加了16.16个百分点。城市公交的长足发展为缓解城市交通,方便市民出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十一五”期间大规模的建设,中心城区(含新北区)供水能力达101.5万立方米/日,比“十五期末”的71.5万立方米/日增加了30万立方米/日,供水能力满足常州市的经济发展需求。随着2009年底魏村水厂续建工程的完工、新岗增压站、焦溪增压站的建成投运和已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改造的完成,常州供水保障能力明显地增强。“十一五”期间城市供水投资有望超过11.6亿元,比“十五” 期间的7.7亿元增加3.9亿元,增幅达50%。

  “十一五”期间,先后建成江边污水处理厂二期及排江口工程、戚墅堰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5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水环境整治污水截流工程,建成污水主干管200多公里,污水截流管网30多公里,污水泵站50余座,新增污水解决能力12.5万立方米/日。市区污水管网服务区域到达所有乡镇,城市污水解决能力达到41.5万立方米/日,比“十五”期末增加11.5万立方米/日。处理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年污水处理量超过1.1亿立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污水资源化利用达到10%,我市污水处理能力和处理质量得到非常明显提高,全面超额地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目标。城市污水厂污泥处置难题取得重大突破,实现了污泥全量焚烧,从根本上解决了城市污水处理的后顾之忧。

  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顺利启动。目前,戚墅堰污水处理厂4万立方米/日的常州市再生水利用一期工程已开始实施,年内建成;城北污水厂0.25万立方米/日的再生水利用一期工程也即将实施。

  “十一五”期间在续建常州市天然气利用一期工程的同时,先后实施常州调峰电厂天然气输配管道工程、常州市天然气汽车一期工程、常州港华高压天然气输配管道工程, 2008年启动建设常州市天然气利用二期(川气东送)工程,以满足城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求。至2010年末,市区天然气供气能力达3亿立方米/年,比“十五”期末增加1.5亿立方米/年。 2010年供气量预计为2.68亿立方米。

  “十一五”期间,城市照明得到了快速的提升,先后完成了高架一期、BRT沿线、红梅公园、三河三园等重点工程建设,到2010年底照明设施总量达到31.8万盏,其中功能照明10.2万盏,比“十五”期间增加了1倍。新改建工程装灯率达到100%,年平均日常运行维护亮灯率达到98.91%,年设施完好率95.25%,年平均节电率18.05%。

  统筹城乡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重大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实现城乡统筹。在高架路、BRT道路等重要道路的实施过程中,各行政区划内建设项目实现对接。理顺公交管理体制,整合公交运行资源,全面实现公交一体化,全市行政村全面通公交。实施城乡区域供水管网建设,将城市供水管网延伸至乡镇,含盖新北全部乡镇、武进东部乡镇、江阴利港、璜土镇以及金坛市主城区。同步实施排水管网及天然气管网建设。大力推进小城镇建设及村庄环境整改治理。常州市下辖二市五区,共37个建制镇,其中5个全国重点镇,5个省级重点中心镇。“十一五”期间,我市以小城镇建设示范镇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建设部“小城镇建设示范镇标准”为依据,指导各镇在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对照标准,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十一五”期间,全市各建制镇均完成了市级示范镇创建,并成功创建了14个省级示范镇,2个国家级示范镇,2009年启动园林小城镇创建活动,成功创建2个省级园林小城镇,小城镇建设取得了明显的进步。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进村庄环境整改治理工作。在“整治村庄环境,共建小康家园”活动中,全市所有村庄实现了“三清一绿”的目标,450个村庄达到“五化三有”目标,20个村庄达到“小康家园”标准,建设了一大批农村里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极大的提升了农村里的生活环境质量,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十一五” 期间,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建筑节能的各项政策、技术方面的要求,注重制度建设,强化政府监管。全市新建建筑按50%标准设计率达到100%。可生能再源建筑应用蒸蒸日上。地源热泵、水源热泵、土壤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应用日益广泛、太阳能光热竣工近200万平米,科教城太阳能光伏屋顶项目、京沪高速铁路常州站200千瓦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被建设部列为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

  节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迅猛。获得省建设厅推广认定书的保温材料企业有85家、太阳能热水系统7种、外遮阳产品12种,推广产品总数在全省名列第一。

  建筑节能服务市场开始起步,我市河海水环境工程公司等节能服务企业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成功开展多项节约能源改造、建设工程,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绿色生态建筑进展顺利,按绿色生态建筑要求的设计的“常州民航机场”、“北港生态小区”等示范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

  截至2010年底,实际完成节能超过100万吨标煤,超额完成省建筑节能分解任务。

  (1)城市道路规模仍然不足近年来,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但由于历史欠账过多,城市规模拓展迅速,城市道路规模仍然不足,路网密度偏低,预计到“十一五”期末,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密度约为4.39公里/平方公里,低于城市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5.5~7km/km2)。

  预计到“十一五”期末,我市城市道路网级配约为城市快速路 : 主干道 : 次干道 : 支路 = 0.24 : 1 : 1.04 : 2.63,与规范推荐的0.45 : 1 : 1.3 : 3.5对照,道路结构仍不合理,主要是次干道与支路网密度偏低,分布不均匀。

  由于历史原因,城市道路的通道控制不到位,部分道路改造受到铁路、运河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的影响,以及用地布局不合理带来大量拆迁的制约而困难重重,“瓶颈路”、“断头路”任旧存在,如劳动西路、勤业路、华山南路、红梅路等。

  市区用户投诉较多的浑黄水问题虽有所改善,但仍未从根本上得以解决,需进一步加大投入,采取更有效的根治措施。城市应急水源尚未真正落实,取水头部外移工程尚处在前期阶段,供水安全保障任务还十分艰巨。

  城市污水解决能力余量不足,污水资源化利用刚刚起步,水环境整治污水截流工作仍需加强。部分区域如城中村、老小区、乡镇、街道等管网覆盖率、用户接管率仍然较低,老城区排水管道管径偏小,标准偏低,雨污混流、串流现象任旧存在,污水处理能力的提高势在必行,污水收集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设施量的急剧攀升,覆盖范围的不扩大,对城市照明安全可靠运行以及管理措施、技术方法、基地配备的支撑等各方面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涌现也为节能工作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随着城乡一体化推进的加速,城乡照明统筹发展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推进城市建设,加快城市化进程,高效集约地利用各种资源,促进经济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的同时,交通、环境等矛盾也一天比一天突出,加快小城镇发展,改善村庄环境,减少城乡差别,对于分担城市发展过程带来的交通、环境等压力,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和现代化农业发展意义十分重大,前景十分广阔。目前都会存在着重城轻乡的现状,村镇基础设施配置严重滞后,现行的财政体制和管理体制也造成了城乡割裂的现状,基础设施建设缺乏统筹城乡的管理体制。“十二五”期间,随着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在推进城市建设与和加快小城镇发展、改善村庄环境三者中如何合理分配使用各类社会资源,是要求我们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是市财政还没有安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建筑节能工作缺乏资金保障。二是建筑节能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尚待进一步完善。

  鉴于城市快速环尚需完善、东半环与高速公路还没形成无缝对接,因此,“十二五”期间,在争取沪宁高速、沿江高速在青洋路设置互通立交的同时,应当适时延伸青洋路高架快速路,同时打通通江路至天目山路隧道,形成对内成环,对外放射,内外有机衔接的城市快速路系统。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东西两个组团特别是东部地区的主干道体系尚需完善。市中心区域的丽华路、劳动西路、新堂北路、龙锦路以及外围南北通道大明路、玉龙路等主干道交通瓶颈应及早打通,形成与高架快速环以及城市各组团之间的城市骨干交通体系,以支撑城市空间拓展。

  针对市区路网级配存在的问题,必须加快次干道、支路网建设,尤其要加快跨老运河、城际铁路的次干道与支路建设,逐步改善路网结构,促进交通流的合理分配,提高路网整体效能。

  随着城市规模的迅速扩大和经济的迅速增加,市民的公交出行量和出行距离进一步加大,“十二五”期间,应当加快城市轨道交通的报批工作,适时启动建设。

  规划2015年服务区域(不含武进区)人口146万,城市生活和工业污水总量61.75万立方米/日,扣除江边化工区和西夏墅工业污水厂5万立方米/日解决能力,剩余56.75万立方米/日由城市污水处理厂负责处理(现状42.5万立方米/ 日),城市污水解决能力余量不足,必须加快江边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戚墅堰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的建设和江边污水处理厂四期的前期准备。

  随着城市基础设施的逐渐完备,打造城市特色与气质,彰显城市文化渊源已成为新一轮城市建设做精、做细、做优、做美的客观要求。根据《历史背景和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常州市市区历史背景和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实施办法》和《常州市市区历史背景和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十二五”期间,要实施青果巷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的保护、环境整改治理,对城区历史建筑进行保护、修缮与利用,指导历史背景和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启动古运河历史背景和文化保护与环境整治。

  “十二五”期间,是我市统筹城乡、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建立,明确镇、村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加快村镇建设发展的重要阶段。(1)常州市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对小城镇基础设施的要求

  随着上一轮城市总体设计的实施,由常州市特大城市、金坛、溧阳两个中等城市及若干小城镇构成的城镇体系初步形成。规划明确了市区部分1872KM2中,由沪宁、沿江、西绕城高速围合形成的中心城区,新龙、新港、武南、西太湖等南北延伸的组团,以及孟河、洛阳等外围小城镇,金坛市1城6镇、溧阳1城10镇的城镇体系,城镇体系规划明确了外围小城镇的人口,建设用地面积及基础设施配套要求,对照现状情况,实施规划有大量基础设施建设需求。

  “十一五”期末,国家制定了集体土地流转的重要政策,农业生产方式由原先一家一户的耕作方式,正在转变为农业企业生产方式,农业生产用地大规模地集中到农业生产企业。农业生产企业运用现代企业管理,形成了“科研、生产、销售”一体化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大大地提高农业土地的使用效率,传统农民也正在向农业生产工人转变。传统意义的村庄的居住功能发生了重大改变,一部分具有历史背景和文化遗存、自然环境特色的村庄转型为乡村旅游服务设施,大量的用于农民居住的村庄逐步被农业产业工人生活区代替,符合现代农业要求的村庄建设产生了很大的需求。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城市发展道路,构建交通便捷、生态优美、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宜居城市。以创建国家生态城市为目标,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生态环境建设。

  按照加快建设东大门和“完善骨架,优化路网,改善结构,提升水平”的思路和要求,到2015年末,主城区城市道路网密度达5.2km/km2,路网级配趋于合理。继续推进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前期准备工作,适时启动工程建设。

  全面提高供水水质和服务的品质,保障供水安全。加快魏村水厂取水头部移建工程和应急水源建设。加快区域增压设施建设,完善配套管网,完成旧管网的改造任务。

  按照创建“生态城市” 的要求,继续加快江边污水厂三期、四期建设和污水收集管别是新北区污水管网的建设和雨污分流,大力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城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0%,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达25%。

  按时完成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启动天然气利用三期工程,加快燃气管网和设施的建设与改造。积极争取气源,确保居民与重点企业天然气供应。逐步提升管理,保障供气安全,提供优质服务。

  致力于环境保护和改善,加快我市能源结构调整,加大天燃气应用领域的拓展力度。

  进一步加强运行管理手段,提升服务水平,加快应急抢修速度。重视节能新技术发展动态,通过示范导向机制,积极推广使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产品,加快陈旧、低效照明设施的提升整改。

  促进城乡照明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逐步扫除照明盲区。统一城市照明设施运行管理维护水平,实现照明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实施青果巷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的保护、修复、设施完善与环境整改治理,恢复历史风貌与机理;对城区历史建筑进行保护、修缮与利用,指导历史背景和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启动古运河历史背景和文化保护与环境整改治理工程。

  根据统筹城乡的要求,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建立城乡统筹的基础设施建设资产金额的投入机制和建设管理体制。根据城市总体设计,打造常州主城区特大城市,金坛、溧阳两个中等城市,六个小城市等级的重点中心镇,若干一般建制镇及一批农村集中居住点的城镇体系。

  促进建筑节能从单一建筑能耗指标控制向“四节一环保”( 即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环保)的目标转变;促进从单体建筑的节能向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区、低碳城市建设的转变;促进政府监管方式由行政直接干预转向成熟市场环境下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转型。实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总的控制目标为:到2015年末,民用建筑能耗总量控制为255.57万吨标准煤,实现建筑累计节约标煤104万吨,减少排出CO2 约383万吨、SO2 2.67万吨,建筑节能为全市“十二五”GDP节能降耗指标贡献率达到20%以上。其中,新建建筑节约74万吨标准煤,占71%;既有建筑完成节约能源改造节约22万吨标准煤,占21%;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建筑应用实现节约8万吨标准煤,占8%。

  拓展城市空间。在全面提升中心城区基础设施水平的同时,加快城市东大门建设,构筑支撑常州市城市空间发展的、可持续的、集约高效的城市交通体系,构筑城市“双快”交通体系(快速路系统和快速轨道、公交系统),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合理引导各种交通方式的协调发展。完善城市快速路系统,重点建设龙城大道通江路——晋陵北路段隧道,适时启动青洋路高架南北延伸。

  继续加强南北、东西骨干道路建设,加强完善骨干道路网络系统。重点建设新堂北路、飞龙西路、劳动西路、丽华路、玉龙路、大明路等主干道路,强化城市东西组团与城市中心区的有机衔接,增强城际铁路常州站交通枢纽的集散能力。

  加强次干道和支路网的建设。以改善路网级配为重点,打通断头路,加密路网,增加交通容量,改善交通微循环;完善机、非分离设施和行人过街设施,优化交通组织,保障城市居民出行畅通、便捷和安全。

  城市供水工程将致力于水厂供水能力和供水安全保障,区域增压站以及大口径输水管道的建设。实施魏村水厂取水口外移工程,加快应急供水系统建设。

  实施江边污水厂三期10万立方米/日、戚墅堰污水厂三期5万立方米/日扩建工程,启动江边污水厂四期工程建设,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满足城市污水处理需求。继续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建设。

  完成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中压A级管网工程、五星中-中压站、 LNG储备气化站等 )、继续建设高压管网、 CNG加气站工程,建成中石油长江基地项目专线工程。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及规模,适时启动常州市天然气利用三期工程。

  实施青果巷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的保护、修复、设施完善与环境整改治理,恢复历史风貌与机理;对城区历史建筑进行保护、修缮与利用,指导历史背景和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在已公布的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的主要入口设置标志牌。对已公布的历史建筑设置保护标志,建立历史建筑档案。根据保护规划,对已公布认定的历史建筑编制修缮计划。将历史建筑的具体保护要求书面告知历史建筑的所有人、使用人和有关的物业管理单位,明确其应当承担的保护义务。对于历史建筑有摧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维护和修缮能力的,或者历史建筑产权不明的,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保护。设立历史建筑维护和修缮专项资金,对历史建筑的所有人按照保护规划的要求做维护和修缮的给予补助。

  结合新一轮总体规划及城镇体系确定的镇、村规模,建立城乡统筹的基础设施建设资产金额的投入机制和建设管理体制,研究制订村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进一步统筹城乡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小城镇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环境整治。

  把好新建建筑节能关。2010年起,新建甲类公共建筑严格执行节能65%的节能标准规定,至2015年全方面执行65%的节能标准。在新建政府办公建筑中开展公共建筑75%节能标准试点工作。规划区域内新建商品房严格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65%的设计标准,至2015年全方面执行65%节能标准。在规划期间,建设成2-3个达到省级绿色生态园区建设示范标准绿色生态园区。绿色建筑建设面积累计达到200万平方米。抓好既有公共建筑,特别是政府办公楼、商业场所和宾馆酒店的节约能源改造和用能定额管理。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约能源改造为重点,推动建立既有建筑节约能源改造的市场化机制,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至2015年,累计实现既有建筑改造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完成200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同时,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时引导、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全市范围选取100万平方米的新建建筑和40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的试点工作。

  以建设生态园区为契机,加快步伐,大力推进以土壤源热泵、水源热泵以及太阳能光热为主要利用形式的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适时推广太阳能光伏应用,成为国家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建筑利用示范城市。到2015年,所有5000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至少利用一种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所有新建居住建筑(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采用太阳能光热等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至“十二五”期末,我市建筑节能体制、机制建设将加强完善,包括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改造、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监督管理体制,以及合同能源管理、清洁发展、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机制,同时将完全建立建筑节能统计、监测、考核体系。

  据初步测算,2011—2015年拟实施项目投资约为300亿元,其中,城市道路建设243亿元(包括轨道交通100亿元),公用工程(供水、污水处理、燃气等)26亿元,历史建筑保护、古运河保护整治等31亿元。(具体项目及投资测算见附表)

  加强城乡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要对主城规划区进行全覆盖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要逐步提高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确立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从而强化城乡规划在优化完善城市空间布局中的引导和调控作用。

  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快速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充分调动全社会特别是企业对城市基础设施投入的积极性,拓宽融资渠道。按照“以城养城、以城建城”的理念,整合有效资源,推动城市建设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要在城市规划的引导下,加强完善土地收储、出让制度,提高净地出让的比重,最大限度地实现政府在土地上的收益用于城市建设。对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充分的发挥政府融资平台功能,积极采用BOT和BT方式,利用社会资本加快城市建设。

  继续强化政府在城市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方面的主导作用,健全民主决策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建立健全重大工程建设的部门联动和会商制度,形成各部门真抓实干,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信息共享、沟通顺畅、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创新理念,鼓励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产品在建设工程中的推广应用。切实抓好人才队伍建设。要在人才规模与层次上求突破,继续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抓好高层次拔尖人才的培养,以满足重点项目紧缺性人才、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求。

  深入扎实地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合理的安排建设时序,逐步优化工程技术方案,做到好中取优,力求多快好省。强化工程实施管理。严格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严格建设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重点项目政府跟踪审计制度,加强资金拨付前的审核和使用中的监管,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益。

  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发展,基本建立城乡统筹的基础设施建设资产金额的投入机制和建设管理体制。设立市级专项资金用于补贴和引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市政府辖市(区)签定目标责任书,要求辖市(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中合理分配城乡比例,逐年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比例。制定具体政策支持重点中心镇优先发展,在管理权限、财政分配制度、土地使用指标等方面出台具体扶持政策。

  备注:1. 本“规划纲要”范围不含武进区、新北区2. 本“规划纲要”不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内容

常州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

时间: 2023-10-25 16:07:30 |   作者: 产品中心

  “十二五”时期是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的五年,也是全面落实战略目标的五年,更是全市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五年。在这样的背景下,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常州市“十二五”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划,对于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纲要通过对各类建设在“十一五”期间得失回顾总结,根据“十二五”时期的城市发展定位进行需求预测分析,紧密结合宏观形势及区域经济发展动态,吸收先进的城市建设理念,确定“十二五”期间城市基础设施发展对策与目标,提出符合常州实情的发展建设思路并安排相关重点项目建设,以期为常州市“十二五”规划的顺利编制及政策制定提出合理建议。

  (1)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取得突破性进展,城市道路网规模有了显著的提高。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和结构的优化,对形成南北一体的城市新格局,加快城东与城西组团的城市化进程,改善中心城区的交通服务水平,增强区域中心城市辐射功能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按照“构筑骨架,加密路网,改善结构”的原则,基本完成“二纵二横”城市高架快速路骨架系统和中吴大道、龙城大道地面准快速路建设;建成飞龙东路(北环路)、飞龙中路、东方东路、东方西路、长江路、东经120路、通江大道、怀德路、龙锦路等一大批主干道工程。

  建成运河路、红梅南路(南段)、黄河东路、清潭路、吊桥路、站前路、永宁路北(含地道)、竹林南路(含地道)、龙游路、五一路南段(含地道)、泡桐地道、戚月路(含地道)、月季路、北塘河东路等次干道与支路。同时,配合工业园区建设、住宅区建设和城市土地开发,新建和改造一批配套道路。通过加密路网,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大大改善了路网级配。

  建成了西新桥人行天桥、延陵路5座人行地道和中吴大道5座人行地道,改善交通条件。

  开展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前期准备,完成了《建设规划》编制与省级论证工作,上报国家发改委与住建部。今年7月中旬,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咨公司组织了专家论证。

  预计至“十一五”期末,中心城区(城区384平方公里,天宁、钟楼、戚墅堰三区总面积168.16平方公里。其中天宁64.38平方公里,钟楼72.2平方公里,戚墅堰31.58平方公里)道路网总里程达1685.6公里,比“十五”期末增加了410公里,增幅为32% 。其中,快速路(包括高架与地面准快速)约83.68公里,主干道(含过境公路11公里)约343.19公里,次干道约357.2公里,支路(含街坊)约901.55公里。中心城区道路网密度约达4.39公里/平方公里,其中,干道网密度约达2.04公里/平方公里,支路网密度约达2.35公里/平方公里。

  在我市城市道路基础设施规模逐步扩大的同时,城市道路网级配也在不断的优化。预计到“十一五”期末,市区城市道路级配为城市快速路 : 主干道 : 次干道 : 支路 = 0.24 : 1 : 1.04 : 2.63 。

  进入“十一五”以来,在国家加大基础设施投资推动需求的宏观环境下,我市持续加大了对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市民的出行条件不断改善。初步估计,“十一五”期间,城市道路基础设施总投资约250亿元,是“十五”期间的3.5倍。

  “十一五”期间,我市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全方面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落实公交惠民政策,降低票价让利于民,“村村通公交”工程全面落实。

  建成常州快速公交1.、2号线,优化公交线网,大幅度改善公交车况,提升服务水平,方便市民出行。

  至2010年底,市区公交通车里程达到2808.5公里,比“十五” 期末的1121.3公里增加了1687.2公里,公交线条,比“十五”期末的71条增加了88条;拥有各类公交车辆2632辆(合3145.6标台),比“十五”期末增加了1302辆(合1828.9标台),每万人公交车拥有量达到12标台,比“十五”期末增加了3标台;公交出行比例大幅度的提升,达到25.1%,比“十五”期末的8.94%增加了16.16个百分点。城市公交的长足发展为缓解城市交通,方便市民出行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十一五”期间大规模的建设,中心城区(含新北区)供水能力达101.5万立方米/日,比“十五期末”的71.5万立方米/日增加了30万立方米/日,供水能力满足常州市的经济发展需求。随着2009年底魏村水厂续建工程的完工、新岗增压站、焦溪增压站的建成投运和已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改造的完成,常州供水保障能力明显地增强。“十一五”期间城市供水投资有望超过11.6亿元,比“十五” 期间的7.7亿元增加3.9亿元,增幅达50%。

  “十一五”期间,先后建成江边污水处理厂二期及排江口工程、戚墅堰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5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水环境整治污水截流工程,建成污水主干管200多公里,污水截流管网30多公里,污水泵站50余座,新增污水解决能力12.5万立方米/日。市区污水管网服务区域到达所有乡镇,城市污水解决能力达到41.5万立方米/日,比“十五”期末增加11.5万立方米/日。处理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年污水处理量超过1.1亿立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污水资源化利用达到10%,我市污水处理能力和处理质量得到非常明显提高,全面超额地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目标。城市污水厂污泥处置难题取得重大突破,实现了污泥全量焚烧,从根本上解决了城市污水处理的后顾之忧。

  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顺利启动。目前,戚墅堰污水处理厂4万立方米/日的常州市再生水利用一期工程已开始实施,年内建成;城北污水厂0.25万立方米/日的再生水利用一期工程也即将实施。

  “十一五”期间在续建常州市天然气利用一期工程的同时,先后实施常州调峰电厂天然气输配管道工程、常州市天然气汽车一期工程、常州港华高压天然气输配管道工程, 2008年启动建设常州市天然气利用二期(川气东送)工程,以满足城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求。至2010年末,市区天然气供气能力达3亿立方米/年,比“十五”期末增加1.5亿立方米/年。 2010年供气量预计为2.68亿立方米。

  “十一五”期间,城市照明得到了快速的提升,先后完成了高架一期、BRT沿线、红梅公园、三河三园等重点工程建设,到2010年底照明设施总量达到31.8万盏,其中功能照明10.2万盏,比“十五”期间增加了1倍。新改建工程装灯率达到100%,年平均日常运行维护亮灯率达到98.91%,年设施完好率95.25%,年平均节电率18.05%。

  统筹城乡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重大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实现城乡统筹。在高架路、BRT道路等重要道路的实施过程中,各行政区划内建设项目实现对接。理顺公交管理体制,整合公交运行资源,全面实现公交一体化,全市行政村全面通公交。实施城乡区域供水管网建设,将城市供水管网延伸至乡镇,含盖新北全部乡镇、武进东部乡镇、江阴利港、璜土镇以及金坛市主城区。同步实施排水管网及天然气管网建设。大力推进小城镇建设及村庄环境整改治理。常州市下辖二市五区,共37个建制镇,其中5个全国重点镇,5个省级重点中心镇。“十一五”期间,我市以小城镇建设示范镇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建设部“小城镇建设示范镇标准”为依据,指导各镇在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对照标准,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十一五”期间,全市各建制镇均完成了市级示范镇创建,并成功创建了14个省级示范镇,2个国家级示范镇,2009年启动园林小城镇创建活动,成功创建2个省级园林小城镇,小城镇建设取得了明显的进步。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进村庄环境整改治理工作。在“整治村庄环境,共建小康家园”活动中,全市所有村庄实现了“三清一绿”的目标,450个村庄达到“五化三有”目标,20个村庄达到“小康家园”标准,建设了一大批农村里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极大的提升了农村里的生活环境质量,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十一五” 期间,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建筑节能的各项政策、技术方面的要求,注重制度建设,强化政府监管。全市新建建筑按50%标准设计率达到100%。可生能再源建筑应用蒸蒸日上。地源热泵、水源热泵、土壤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应用日益广泛、太阳能光热竣工近200万平米,科教城太阳能光伏屋顶项目、京沪高速铁路常州站200千瓦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被建设部列为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

  节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迅猛。获得省建设厅推广认定书的保温材料企业有85家、太阳能热水系统7种、外遮阳产品12种,推广产品总数在全省名列第一。

  建筑节能服务市场开始起步,我市河海水环境工程公司等节能服务企业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成功开展多项节约能源改造、建设工程,取得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绿色生态建筑进展顺利,按绿色生态建筑要求的设计的“常州民航机场”、“北港生态小区”等示范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

  截至2010年底,实际完成节能超过100万吨标煤,超额完成省建筑节能分解任务。

  (1)城市道路规模仍然不足近年来,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但由于历史欠账过多,城市规模拓展迅速,城市道路规模仍然不足,路网密度偏低,预计到“十一五”期末,中心城区城市道路密度约为4.39公里/平方公里,低于城市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5.5~7km/km2)。

  预计到“十一五”期末,我市城市道路网级配约为城市快速路 : 主干道 : 次干道 : 支路 = 0.24 : 1 : 1.04 : 2.63,与规范推荐的0.45 : 1 : 1.3 : 3.5对照,道路结构仍不合理,主要是次干道与支路网密度偏低,分布不均匀。

  由于历史原因,城市道路的通道控制不到位,部分道路改造受到铁路、运河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的影响,以及用地布局不合理带来大量拆迁的制约而困难重重,“瓶颈路”、“断头路”任旧存在,如劳动西路、勤业路、华山南路、红梅路等。

  市区用户投诉较多的浑黄水问题虽有所改善,但仍未从根本上得以解决,需进一步加大投入,采取更有效的根治措施。城市应急水源尚未真正落实,取水头部外移工程尚处在前期阶段,供水安全保障任务还十分艰巨。

  城市污水解决能力余量不足,污水资源化利用刚刚起步,水环境整治污水截流工作仍需加强。部分区域如城中村、老小区、乡镇、街道等管网覆盖率、用户接管率仍然较低,老城区排水管道管径偏小,标准偏低,雨污混流、串流现象任旧存在,污水处理能力的提高势在必行,污水收集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设施量的急剧攀升,覆盖范围的不扩大,对城市照明安全可靠运行以及管理措施、技术方法、基地配备的支撑等各方面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新技术、新产品不断涌现也为节能工作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随着城乡一体化推进的加速,城乡照明统筹发展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推进城市建设,加快城市化进程,高效集约地利用各种资源,促进经济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的同时,交通、环境等矛盾也一天比一天突出,加快小城镇发展,改善村庄环境,减少城乡差别,对于分担城市发展过程带来的交通、环境等压力,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和现代化农业发展意义十分重大,前景十分广阔。目前都会存在着重城轻乡的现状,村镇基础设施配置严重滞后,现行的财政体制和管理体制也造成了城乡割裂的现状,基础设施建设缺乏统筹城乡的管理体制。“十二五”期间,随着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在推进城市建设与和加快小城镇发展、改善村庄环境三者中如何合理分配使用各类社会资源,是要求我们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是市财政还没有安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建筑节能工作缺乏资金保障。二是建筑节能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尚待进一步完善。

  鉴于城市快速环尚需完善、东半环与高速公路还没形成无缝对接,因此,“十二五”期间,在争取沪宁高速、沿江高速在青洋路设置互通立交的同时,应当适时延伸青洋路高架快速路,同时打通通江路至天目山路隧道,形成对内成环,对外放射,内外有机衔接的城市快速路系统。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东西两个组团特别是东部地区的主干道体系尚需完善。市中心区域的丽华路、劳动西路、新堂北路、龙锦路以及外围南北通道大明路、玉龙路等主干道交通瓶颈应及早打通,形成与高架快速环以及城市各组团之间的城市骨干交通体系,以支撑城市空间拓展。

  针对市区路网级配存在的问题,必须加快次干道、支路网建设,尤其要加快跨老运河、城际铁路的次干道与支路建设,逐步改善路网结构,促进交通流的合理分配,提高路网整体效能。

  随着城市规模的迅速扩大和经济的迅速增加,市民的公交出行量和出行距离进一步加大,“十二五”期间,应当加快城市轨道交通的报批工作,适时启动建设。

  规划2015年服务区域(不含武进区)人口146万,城市生活和工业污水总量61.75万立方米/日,扣除江边化工区和西夏墅工业污水厂5万立方米/日解决能力,剩余56.75万立方米/日由城市污水处理厂负责处理(现状42.5万立方米/ 日),城市污水解决能力余量不足,必须加快江边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戚墅堰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的建设和江边污水处理厂四期的前期准备。

  随着城市基础设施的逐渐完备,打造城市特色与气质,彰显城市文化渊源已成为新一轮城市建设做精、做细、做优、做美的客观要求。根据《历史背景和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常州市市区历史背景和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实施办法》和《常州市市区历史背景和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方案》的要求,在“十二五”期间,要实施青果巷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的保护、环境整改治理,对城区历史建筑进行保护、修缮与利用,指导历史背景和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启动古运河历史背景和文化保护与环境整治。

  “十二五”期间,是我市统筹城乡、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建立,明确镇、村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加快村镇建设发展的重要阶段。(1)常州市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对小城镇基础设施的要求

  随着上一轮城市总体设计的实施,由常州市特大城市、金坛、溧阳两个中等城市及若干小城镇构成的城镇体系初步形成。规划明确了市区部分1872KM2中,由沪宁、沿江、西绕城高速围合形成的中心城区,新龙、新港、武南、西太湖等南北延伸的组团,以及孟河、洛阳等外围小城镇,金坛市1城6镇、溧阳1城10镇的城镇体系,城镇体系规划明确了外围小城镇的人口,建设用地面积及基础设施配套要求,对照现状情况,实施规划有大量基础设施建设需求。

  “十一五”期末,国家制定了集体土地流转的重要政策,农业生产方式由原先一家一户的耕作方式,正在转变为农业企业生产方式,农业生产用地大规模地集中到农业生产企业。农业生产企业运用现代企业管理,形成了“科研、生产、销售”一体化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大大地提高农业土地的使用效率,传统农民也正在向农业生产工人转变。传统意义的村庄的居住功能发生了重大改变,一部分具有历史背景和文化遗存、自然环境特色的村庄转型为乡村旅游服务设施,大量的用于农民居住的村庄逐步被农业产业工人生活区代替,符合现代农业要求的村庄建设产生了很大的需求。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城市发展道路,构建交通便捷、生态优美、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宜居城市。以创建国家生态城市为目标,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生态环境建设。

  按照加快建设东大门和“完善骨架,优化路网,改善结构,提升水平”的思路和要求,到2015年末,主城区城市道路网密度达5.2km/km2,路网级配趋于合理。继续推进轨道交通1、2号线一期工程前期准备工作,适时启动工程建设。

  全面提高供水水质和服务的品质,保障供水安全。加快魏村水厂取水头部移建工程和应急水源建设。加快区域增压设施建设,完善配套管网,完成旧管网的改造任务。

  按照创建“生态城市” 的要求,继续加快江边污水厂三期、四期建设和污水收集管别是新北区污水管网的建设和雨污分流,大力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城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0%,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达25%。

  按时完成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启动天然气利用三期工程,加快燃气管网和设施的建设与改造。积极争取气源,确保居民与重点企业天然气供应。逐步提升管理,保障供气安全,提供优质服务。

  致力于环境保护和改善,加快我市能源结构调整,加大天燃气应用领域的拓展力度。

  进一步加强运行管理手段,提升服务水平,加快应急抢修速度。重视节能新技术发展动态,通过示范导向机制,积极推广使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产品,加快陈旧、低效照明设施的提升整改。

  促进城乡照明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逐步扫除照明盲区。统一城市照明设施运行管理维护水平,实现照明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实施青果巷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的保护、修复、设施完善与环境整改治理,恢复历史风貌与机理;对城区历史建筑进行保护、修缮与利用,指导历史背景和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启动古运河历史背景和文化保护与环境整改治理工程。

  根据统筹城乡的要求,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建立城乡统筹的基础设施建设资产金额的投入机制和建设管理体制。根据城市总体设计,打造常州主城区特大城市,金坛、溧阳两个中等城市,六个小城市等级的重点中心镇,若干一般建制镇及一批农村集中居住点的城镇体系。

  促进建筑节能从单一建筑能耗指标控制向“四节一环保”( 即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环保)的目标转变;促进从单体建筑的节能向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示范区、低碳城市建设的转变;促进政府监管方式由行政直接干预转向成熟市场环境下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转型。实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总的控制目标为:到2015年末,民用建筑能耗总量控制为255.57万吨标准煤,实现建筑累计节约标煤104万吨,减少排出CO2 约383万吨、SO2 2.67万吨,建筑节能为全市“十二五”GDP节能降耗指标贡献率达到20%以上。其中,新建建筑节约74万吨标准煤,占71%;既有建筑完成节约能源改造节约22万吨标准煤,占21%;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建筑应用实现节约8万吨标准煤,占8%。

  拓展城市空间。在全面提升中心城区基础设施水平的同时,加快城市东大门建设,构筑支撑常州市城市空间发展的、可持续的、集约高效的城市交通体系,构筑城市“双快”交通体系(快速路系统和快速轨道、公交系统),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合理引导各种交通方式的协调发展。完善城市快速路系统,重点建设龙城大道通江路——晋陵北路段隧道,适时启动青洋路高架南北延伸。

  继续加强南北、东西骨干道路建设,加强完善骨干道路网络系统。重点建设新堂北路、飞龙西路、劳动西路、丽华路、玉龙路、大明路等主干道路,强化城市东西组团与城市中心区的有机衔接,增强城际铁路常州站交通枢纽的集散能力。

  加强次干道和支路网的建设。以改善路网级配为重点,打通断头路,加密路网,增加交通容量,改善交通微循环;完善机、非分离设施和行人过街设施,优化交通组织,保障城市居民出行畅通、便捷和安全。

  城市供水工程将致力于水厂供水能力和供水安全保障,区域增压站以及大口径输水管道的建设。实施魏村水厂取水口外移工程,加快应急供水系统建设。

  实施江边污水厂三期10万立方米/日、戚墅堰污水厂三期5万立方米/日扩建工程,启动江边污水厂四期工程建设,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满足城市污水处理需求。继续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建设。

  完成天然气利用二期工程(中压A级管网工程、五星中-中压站、 LNG储备气化站等 )、继续建设高压管网、 CNG加气站工程,建成中石油长江基地项目专线工程。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及规模,适时启动常州市天然气利用三期工程。

  实施青果巷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的保护、修复、设施完善与环境整改治理,恢复历史风貌与机理;对城区历史建筑进行保护、修缮与利用,指导历史背景和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工作。在已公布的历史背景和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的主要入口设置标志牌。对已公布的历史建筑设置保护标志,建立历史建筑档案。根据保护规划,对已公布认定的历史建筑编制修缮计划。将历史建筑的具体保护要求书面告知历史建筑的所有人、使用人和有关的物业管理单位,明确其应当承担的保护义务。对于历史建筑有摧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维护和修缮能力的,或者历史建筑产权不明的,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保护。设立历史建筑维护和修缮专项资金,对历史建筑的所有人按照保护规划的要求做维护和修缮的给予补助。

  结合新一轮总体规划及城镇体系确定的镇、村规模,建立城乡统筹的基础设施建设资产金额的投入机制和建设管理体制,研究制订村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进一步统筹城乡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小城镇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环境整治。

  把好新建建筑节能关。2010年起,新建甲类公共建筑严格执行节能65%的节能标准规定,至2015年全方面执行65%的节能标准。在新建政府办公建筑中开展公共建筑75%节能标准试点工作。规划区域内新建商品房严格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65%的设计标准,至2015年全方面执行65%节能标准。在规划期间,建设成2-3个达到省级绿色生态园区建设示范标准绿色生态园区。绿色建筑建设面积累计达到200万平方米。抓好既有公共建筑,特别是政府办公楼、商业场所和宾馆酒店的节约能源改造和用能定额管理。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约能源改造为重点,推动建立既有建筑节约能源改造的市场化机制,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至2015年,累计实现既有建筑改造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完成200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同时,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时引导、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全市范围选取100万平方米的新建建筑和40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的试点工作。

  以建设生态园区为契机,加快步伐,大力推进以土壤源热泵、水源热泵以及太阳能光热为主要利用形式的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适时推广太阳能光伏应用,成为国家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建筑利用示范城市。到2015年,所有5000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至少利用一种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所有新建居住建筑(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采用太阳能光热等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至“十二五”期末,我市建筑节能体制、机制建设将加强完善,包括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改造、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监督管理体制,以及合同能源管理、清洁发展、排放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机制,同时将完全建立建筑节能统计、监测、考核体系。

  据初步测算,2011—2015年拟实施项目投资约为300亿元,其中,城市道路建设243亿元(包括轨道交通100亿元),公用工程(供水、污水处理、燃气等)26亿元,历史建筑保护、古运河保护整治等31亿元。(具体项目及投资测算见附表)

  加强城乡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要对主城规划区进行全覆盖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要逐步提高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确立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从而强化城乡规划在优化完善城市空间布局中的引导和调控作用。

  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快速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充分调动全社会特别是企业对城市基础设施投入的积极性,拓宽融资渠道。按照“以城养城、以城建城”的理念,整合有效资源,推动城市建设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要在城市规划的引导下,加强完善土地收储、出让制度,提高净地出让的比重,最大限度地实现政府在土地上的收益用于城市建设。对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充分的发挥政府融资平台功能,积极采用BOT和BT方式,利用社会资本加快城市建设。

  继续强化政府在城市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方面的主导作用,健全民主决策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建立健全重大工程建设的部门联动和会商制度,形成各部门真抓实干,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信息共享、沟通顺畅、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创新理念,鼓励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产品在建设工程中的推广应用。切实抓好人才队伍建设。要在人才规模与层次上求突破,继续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抓好高层次拔尖人才的培养,以满足重点项目紧缺性人才、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求。

  深入扎实地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合理的安排建设时序,逐步优化工程技术方案,做到好中取优,力求多快好省。强化工程实施管理。严格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严格建设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重点项目政府跟踪审计制度,加强资金拨付前的审核和使用中的监管,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益。

  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发展,基本建立城乡统筹的基础设施建设资产金额的投入机制和建设管理体制。设立市级专项资金用于补贴和引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市政府辖市(区)签定目标责任书,要求辖市(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中合理分配城乡比例,逐年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比例。制定具体政策支持重点中心镇优先发展,在管理权限、财政分配制度、土地使用指标等方面出台具体扶持政策。

  备注:1. 本“规划纲要”范围不含武进区、新北区2. 本“规划纲要”不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