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说明

时间: 2024-03-16 16:51:29 |   作者: 产品中心

产品特点

  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着力解决2003版《标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普适性和可操作性,全方面提升标准对旅游景区建设和发展的引领性,更好地发挥标准在推动旅游景区结构优化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方面的作用,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对本《标准》进行修订。

  标准起草组现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的撰写说明的撰写工作。为保证标准研制质量,根据标准编制流程要求,现就改标准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意见或建议填写在意见反馈表中,并标明对应的标准草条编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给标准起草组。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

  2003 版标准中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条件包括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邮电服务、旅游购物、经营管理、资源和环境的保护、旅游资源吸引力、市场吸引力、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游客抽样调查满意率等 12 项内容。本次修订保留了旅游交通、旅游安全、资源和环境保护、经营管理(更名为“综合管理”)等大项,将游览设施、游览服务、文化特色、景区智慧化等增列为大项。调整后的内容框架分为资源价值、旅游交通、游览设施、游览服务、旅游安全、文化特色、景区智慧化、资源与环境保护、综合管理 9个方面,进一步突显了旅游景区的特点和新时代发展要求。

  本文主要从资源价值、旅游交通、游览设施、游览服务、旅游安全、文化特色、景区智慧化、资源与环境保护、综合管理这九个方面做说明,在加上其它删除细则和术语细则等内容做说明:

  1、是将“旅游资源吸引力”调整为“资源禀赋价值”,并保留了原标准中“旅游资源吸引力”的相关内容。

  2、是将旅游市场影响作为衡量旅游资源价值的主要的因素,并将旅游资源吸引力、市场吸引力、游客接待量等内容统一整合到“旅游市场影响”中。

  3、是考虑到游客抽样调查满意率指标在实际在做的工作中操作效果不佳,故本次修订标准中取消了该指标,今后将在景区等级评定过程中通过了解游客投诉、网络评价情况、运用大数据分析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价。

  改名此外,后续修订工作将对《标准》评定细则的相应内容作出调整,将《景观质量评分细则》更名为《旅游资源价值评分细则》,并将其序次调整到《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之前。

  为更好适应外部大交通条件改善和散客旅游、自驾车旅游持续不断的增加的形势,增加了高铁内容,弱化了航道要求,强化了通往景区交通(包括抵达景区的公共交通)、接驳系统、标志标识要求,对停车场做出了更加合理的规定。

  内容构成:游客中心、导览系统、(游览线路与游览工具)旅游交通、(厕所卫生与休息设施)游览设施四个部分

  1、保留了原标准中“游览”的主要内容,“游客中心”中增加了电子版公众信息资料和高等级景区宜提供邮政纪念、手机充电、饮用冷热水、小型物品与宠物托管、代订与快递景区商品及其他多种增值服务要求。

  3、将原标准“卫生”部分涉及的厕所和垃圾箱内容调整到 “游览设施”中,并对不一样的等级的景区提出了相应的厕所等级要求。

  +增加了提供语音导游或耳麦讲解服务及解说信息化等内容。将原标准的“导游服务”改为“讲解人员”,

  +增加了讲解人员纳入景区统一管理体系要求。基本保留了原“旅游购物”内容。

  +增加了餐饮服务内容,特别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习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关于以标准化促进餐饮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意见》要求,在本次修订的标准中对景区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

  本部分修订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强化游览服务功能,倡导文明旅游,并引导旅游景区更好地满足旅游者多样化的消费需求,突破单一的门票经济,推动旅游景区功能完善和效益提升。

  内容构成:包括安全管理与容量控制、安全设施与安全警示、安全救援与应急处置三个部分。

  修订情况:基本保留了原“旅游安全”内容,并对相关联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调整和强化,增加了游客容量管理,实施限量、预约和错峰管理等内容,并对高风险旅游项目与游览设施经营许可、安全监控系统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修订情况:本部分为新增内容,突出了文化主题和文化特色,重视了文化展示、文旅融合与转化利用、文化活动与体验效果,并引导景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修订情况:针对信息化时代的景区建设和发展特点与要求,将智慧旅游单独列为一个大项,对不同等级的景区提出了建设和管理与服务功能要求,同时取消了原标准中的“邮电服务”大项(部分内容调整和整合到“游客中心”“智慧旅游”“旅游安全”等相关内容中)。其目的是引导旅游景区更加注重提高智慧化水平,满足旅游景区自身发展和游客对信息化服务不断增长的需求。

  修订情况:基本保留了原“资源及环境的保护”内容,并对原有内容做了适当调整和充实,将原标准的“卫生”的部分内容整合到了本部分,强化了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可持续发展理念要求,突出了景区绿色发展导向。

  内容构成:包括管理机构与制度、人员培训、宣传推广、投诉处理与质量监管、社会效益五个部分。

  修订情况:基本保留了原“经营管理”内容,增加了报送旅游景区相关统计数据和信息、人员培训、宣传推广、社会效益等内容。旨在引导旅游景区强化综合管理,提升发展质量,并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5A级景区)区内所有旅游厕所应符合GB/T 18973规定的Ⅱ类质量要求,其中Ⅰ类旅游厕所的比例不低于40%

  (4A级景区)区内所有旅游厕所应符合GB/T 18973规定的Ⅱ类质量要求,其中Ⅰ类旅游厕所的比例不低于30%

  (3A级景区)区内所有旅游厕所应符合GB/T 18973规定的Ⅱ类质量要求, 其中Ⅰ类旅游厕所的比例不低于20%

  (2A级景区)区内所有旅游厕所应符合GB/T 18973规定的Ⅱ类质量要求

  (1A级景区)区内所有旅游厕所应符合GB/T 18973规定的Ⅱ类质量要求

  (5A级景区)讲解员80%以上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普通线%以上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普通线%以上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普通线%

  考虑到我国旅游景区管理人员队伍的实际状况,部分中高级管理人员有着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管理能力,但学历达不到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且福建等有关省市文旅部门的反馈意见也提出应降低景区中高级管理人员文化程度要求,本修订标准予以采纳。(5A级景区)中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A级景区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文化程度延续了上版标准要求;4A级景区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文化程度由上版标准占比100%降为80%,3A级景区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文化程度由上版标准占比80%降为70%,2A级景区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文化程度由上版标准占比70%降为60%,1A级景区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文化程度由上版标准占比60%降为50%。

  删除了已废止的GB 9664、GB9667、GB 16153等标准,将与新的相关标准衔接。

  取消了原标准中的“邮电服务”大项(部分内容调整和整合到“游客中心”“智慧旅游”“旅游安全”等相关联的内容中)

  取消了各等级景区对本科学历的所占比例要求,并将原标准中5A级景区讲解员全部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要求降为比例在80%以上

新修订《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说明

时间: 2024-03-16 16:51:29 |   作者: 产品中心

  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着力解决2003版《标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标准的科学性、规范性、普适性和可操作性,全方面提升标准对旅游景区建设和发展的引领性,更好地发挥标准在推动旅游景区结构优化和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方面的作用,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对本《标准》进行修订。

  标准起草组现已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的撰写说明的撰写工作。为保证标准研制质量,根据标准编制流程要求,现就改标准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意见或建议填写在意见反馈表中,并标明对应的标准草条编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给标准起草组。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

  2003 版标准中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条件包括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邮电服务、旅游购物、经营管理、资源和环境的保护、旅游资源吸引力、市场吸引力、年接待海内外旅游者、游客抽样调查满意率等 12 项内容。本次修订保留了旅游交通、旅游安全、资源和环境保护、经营管理(更名为“综合管理”)等大项,将游览设施、游览服务、文化特色、景区智慧化等增列为大项。调整后的内容框架分为资源价值、旅游交通、游览设施、游览服务、旅游安全、文化特色、景区智慧化、资源与环境保护、综合管理 9个方面,进一步突显了旅游景区的特点和新时代发展要求。

  本文主要从资源价值、旅游交通、游览设施、游览服务、旅游安全、文化特色、景区智慧化、资源与环境保护、综合管理这九个方面做说明,在加上其它删除细则和术语细则等内容做说明:

  1、是将“旅游资源吸引力”调整为“资源禀赋价值”,并保留了原标准中“旅游资源吸引力”的相关内容。

  2、是将旅游市场影响作为衡量旅游资源价值的主要的因素,并将旅游资源吸引力、市场吸引力、游客接待量等内容统一整合到“旅游市场影响”中。

  3、是考虑到游客抽样调查满意率指标在实际在做的工作中操作效果不佳,故本次修订标准中取消了该指标,今后将在景区等级评定过程中通过了解游客投诉、网络评价情况、运用大数据分析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价。

  改名此外,后续修订工作将对《标准》评定细则的相应内容作出调整,将《景观质量评分细则》更名为《旅游资源价值评分细则》,并将其序次调整到《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之前。

  为更好适应外部大交通条件改善和散客旅游、自驾车旅游持续不断的增加的形势,增加了高铁内容,弱化了航道要求,强化了通往景区交通(包括抵达景区的公共交通)、接驳系统、标志标识要求,对停车场做出了更加合理的规定。

  内容构成:游客中心、导览系统、(游览线路与游览工具)旅游交通、(厕所卫生与休息设施)游览设施四个部分

  1、保留了原标准中“游览”的主要内容,“游客中心”中增加了电子版公众信息资料和高等级景区宜提供邮政纪念、手机充电、饮用冷热水、小型物品与宠物托管、代订与快递景区商品及其他多种增值服务要求。

  3、将原标准“卫生”部分涉及的厕所和垃圾箱内容调整到 “游览设施”中,并对不一样的等级的景区提出了相应的厕所等级要求。

  +增加了提供语音导游或耳麦讲解服务及解说信息化等内容。将原标准的“导游服务”改为“讲解人员”,

  +增加了讲解人员纳入景区统一管理体系要求。基本保留了原“旅游购物”内容。

  +增加了餐饮服务内容,特别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习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关于以标准化促进餐饮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意见》要求,在本次修订的标准中对景区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

  本部分修订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强化游览服务功能,倡导文明旅游,并引导旅游景区更好地满足旅游者多样化的消费需求,突破单一的门票经济,推动旅游景区功能完善和效益提升。

  内容构成:包括安全管理与容量控制、安全设施与安全警示、安全救援与应急处置三个部分。

  修订情况:基本保留了原“旅游安全”内容,并对相关联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调整和强化,增加了游客容量管理,实施限量、预约和错峰管理等内容,并对高风险旅游项目与游览设施经营许可、安全监控系统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修订情况:本部分为新增内容,突出了文化主题和文化特色,重视了文化展示、文旅融合与转化利用、文化活动与体验效果,并引导景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修订情况:针对信息化时代的景区建设和发展特点与要求,将智慧旅游单独列为一个大项,对不同等级的景区提出了建设和管理与服务功能要求,同时取消了原标准中的“邮电服务”大项(部分内容调整和整合到“游客中心”“智慧旅游”“旅游安全”等相关内容中)。其目的是引导旅游景区更加注重提高智慧化水平,满足旅游景区自身发展和游客对信息化服务不断增长的需求。

  修订情况:基本保留了原“资源及环境的保护”内容,并对原有内容做了适当调整和充实,将原标准的“卫生”的部分内容整合到了本部分,强化了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和可持续发展理念要求,突出了景区绿色发展导向。

  内容构成:包括管理机构与制度、人员培训、宣传推广、投诉处理与质量监管、社会效益五个部分。

  修订情况:基本保留了原“经营管理”内容,增加了报送旅游景区相关统计数据和信息、人员培训、宣传推广、社会效益等内容。旨在引导旅游景区强化综合管理,提升发展质量,并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5A级景区)区内所有旅游厕所应符合GB/T 18973规定的Ⅱ类质量要求,其中Ⅰ类旅游厕所的比例不低于40%

  (4A级景区)区内所有旅游厕所应符合GB/T 18973规定的Ⅱ类质量要求,其中Ⅰ类旅游厕所的比例不低于30%

  (3A级景区)区内所有旅游厕所应符合GB/T 18973规定的Ⅱ类质量要求, 其中Ⅰ类旅游厕所的比例不低于20%

  (2A级景区)区内所有旅游厕所应符合GB/T 18973规定的Ⅱ类质量要求

  (1A级景区)区内所有旅游厕所应符合GB/T 18973规定的Ⅱ类质量要求

  (5A级景区)讲解员80%以上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普通线%以上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普通线%以上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普通线%

  考虑到我国旅游景区管理人员队伍的实际状况,部分中高级管理人员有着较为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管理能力,但学历达不到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且福建等有关省市文旅部门的反馈意见也提出应降低景区中高级管理人员文化程度要求,本修订标准予以采纳。(5A级景区)中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A级景区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文化程度延续了上版标准要求;4A级景区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文化程度由上版标准占比100%降为80%,3A级景区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文化程度由上版标准占比80%降为70%,2A级景区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文化程度由上版标准占比70%降为60%,1A级景区中高级管理人员的文化程度由上版标准占比60%降为50%。

  删除了已废止的GB 9664、GB9667、GB 16153等标准,将与新的相关标准衔接。

  取消了原标准中的“邮电服务”大项(部分内容调整和整合到“游客中心”“智慧旅游”“旅游安全”等相关联的内容中)

  取消了各等级景区对本科学历的所占比例要求,并将原标准中5A级景区讲解员全部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要求降为比例在80%以上